校属各学院、各科研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现启动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推选名额
江西省推荐名额为:个人奖候选人10名、奖牌候选团队2个。
我校可向江西省推荐:个人奖候选人2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者务必于4月17日上午12:00前,将《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_c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