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工作,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江西实际开展研究阐释,根据《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专题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于近期开展高层次人才专题项目(理论研究类)申报工作,参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专题项目(理论研究类)由省委宣传部委托省社联负责具体实施,以发挥人才社会效益为基础,主要资助高层次人才开展切口小、易实施、有创新、见效快的具体研究项目(已列入本单位工作任务的项目实施内容不在资助范围内)。理论研究类项目主要围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
资助对象是在我省创新创业且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人文社科类)、省“双千计划”人文社科类长期引进和培养类项目、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和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文社科类)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我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内获得其他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层次人才。
二、资助原则
1.项目申报和实施突出发挥人才社会效益。采取“自愿申报、公平竞争、择优选取”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和实施。
2.资助项目应是人才自主开展。
3.资助项目与人才日常工作和所在单位主责主业相区分,不相互替代。
4.符合规定的申报人员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请一种类别的一个项目,有在研的本人才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人才专题项目。
三、资助额度
本次人才专题项目(理论研究类)资助0.5-1万元。参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应严格遵守《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专题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有关规定管理人才专题项目经费。
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以内,重点问题或有较大研究难度的项目最长可延至一年。
2.项目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本人研究方向、专业优势和学术积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
3.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江西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专题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4.《项目申报书》须由各设区市社联、省直有关单位人才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政治方向、理论和实践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并盖章,按规定时间报送。
五、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2.《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并且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4.承诺书1份(需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5.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