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现开始办理2025上半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为了做好此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和变更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题条件
1.完成项目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
2.对于研究期限为3年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得少于2年;对于研究期限为2年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得少于1.5年。
(二)变更项目范围
1.在研究期限内,确需调整技术路线、变更依托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确因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需要延长期限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提出延长研究期限的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一)项目结题
结题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项目申请书、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相关论文(提供检索报告,研究成果必须标注项目编号)、专利、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或在读研究生由单位盖章确认)及经费使用明细表(盖财务处公章)等业绩支撑材料。
项目负责人拟好结题报告中的第五部分“专家评审意见”初稿,内容包括对研究任务完成情况、成果的研究水平等。无需自行请专家签字,科研处将会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二)项目变更
每个要变更的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三、其他事项
1.立项超过5年的项目,务于2025年12月前结题。届时仍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销,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对某些探索性强,与预期不符难以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阐明原因,所在学校可建议予以结题、终止,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2.立项超过3 年的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前结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管理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汇总好的《结题登记汇总表》(见附件4)、《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见附件5)、《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及结题材料(将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装订成一本,无需胶装,一式三份)交科研处项目科,并将结题报告电子版(可编辑版本)打包发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科研处将会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再将盖章版结题材料返还。然后,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前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按照操作指南(见附件6)完成项目的结题或变更申请。
联系人:李雪 桂俊松 联系电话:88539272 /83909767
材料提交地点:图书馆840/829室
科研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