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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接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关于征集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拟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方向

聚焦“1269”行动计划中的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航空、食品、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家具)和6大未来产业(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生物、未来健康、未来显示、未来航空)。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入选专家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评审职责。

3.身心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备相关领域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具有相关行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仍在从事此领域工作,熟悉专业领域或行业产业技术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二)专业条件

入选专家须具备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作为项目(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并通过验收的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

4.入选省级或者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

5.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

三、专家职责

1.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履职活动,提出专业意见,不得委托他人代评,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素的干扰,对所提出的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严禁泄露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项目评审的内容、过程、意见、结果,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宜;不得侵犯被评审方的知识产权。

3.专家接受邀请后,原则上不得无故缺席科技创新各类咨询、论证、评审、评价等活动。

4.在参与评审(咨询)等履职活动中,发现存在自身利益相关性,导致有可能妨碍评审评估客观、公平、公正性的情形,应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5.遵守咨询评审等科技活动要求的其他工作纪律。

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组织专家推荐工作,指导有意向的专家规范填写信息表(附件1)并附代表性科研成果、产业合作案例等佐证材料,同步编制汇总表(附件2)。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5年6月11日前发送至kyc_cg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单位+专家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周丽芳 0791-83805857



                  科研处(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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