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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确保课题研究的计划性、过程性和完整性,优化科研队伍,提高研究质量,培育出更多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推动形成求真务实、守正创新、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积极向上的科研氛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2023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结项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系统开通时间:

2023年9月4日8时—9月22日24时。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本通知下发后,申报人可在江西教研网课题研究栏目下载《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结项报告书(网络版)》预填。报告书中课题负责人单位,请按照公章名称规范表述,课题名称及其他栏目内容也要规范表述。系统开通后,再正式填报。

二、申报方法

1.请点击江西教研网(http://jyt.jiangxi.gov.cn/col/col30395/index.html)的“网上课题申报”栏目进入江西省基础教育课题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课题平台”),按本人在课题立项申报时的账号、密码登录课题管理平台。

2.请仔细阅读课题管理平台上的《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结项网络申报操作手册》,按照规划操作流程申报。

三、申报材料

所提交结项材料的内容包括:

(1)结项报告书;

(2)开题报告;

(3)中期报告;

(4)课题研究总报告(格式参考附件1,作为研究成果主件填入结项报告书相应表格内);

(5)课题研究总报告的查重报告;

(6)成果目录;

(7)研究成果附件。

成果目录必须列出研究成果主件名称(课题研究总报告)和研究成果附件中的各项成果名称。成果主件名称按“课题名称+研究总报告”的格式书写。

课题研究成果附件可以是本课题研究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也可以是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课程与教材等与本课题相关的系列研究成果。

所有结项材料均要登录课题平台填报和上传。

课题研究成果附件上传课题平台之前,请制作成电子版并压缩打包(不超过20M)。电子版课题研究成果附件材料形式一般以Word文档为主;获奖的证书、发表的文章、出版的著作、编写的教材等,请辅以照片佐证;对于超过20M的课件、软件、录音、录像等大容量成果文件,请上传到其他可共享的网站上(比如云盘),并在成果目录中与相对应的某项成果名称后面附上网络链接地址和访问密码,录音、录像还可以上传到公共视频网站上,同样需要提供网络链接地址和访问密码。电子版课题研究成果附件的内容由课题组自行分类排列,要求做到分类清晰、便于浏览。

国家规定要保密的文献资料,不得上传到网络上。

结项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成果附件等所有结项材料请自行留底。

四、材料审核

请各设区市课题管理部门、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校对本地申报结项课题的所有材料认真严格审核,包括课题名称、立项证书、立项编号、课题负责人、研究团队成员、研究时间、课题负责人单位(按单位公章名称规范表述)等各项指标,确保申报者符合申报条件,并严把质量关,保证申报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申报材料出现差错和弄虚作假、抄袭等情况,由申报单位承担责任,除取消该课题结项资格外,还要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逐级评审

1.请学校和县市课题管理部门按照省课题基地办制定的课题结项标准,认真组织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严格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后通过课题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统一上报。各设区市课题基地办、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校要在课题平台上将本地选送结项课题认真填入《2023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结项课题选送情况汇总表》中(见附件2),确认无误后上报。

2.省课题基地办组织专家终评,评选出优秀结项课题和一般结项课题(优秀结项课题不超过10%)。

学校、县市课题管理部门、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校评审结束后,对通过评审的课题要按结项报告书相应级别审批意见表格中的格式,签署同意结项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单位负责人姓名,填写好日期后,再拍照或扫描到课题平台相应的表格栏目内,具体操作要求请登入课题平台查阅。

六、结题管理

1.为了确保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的稳定性、一致性,课题名称不得更改,课题负责人不得更改,课题组成员及其先后排序不得随意更改,若确实因工作需要变换了参与人员(不得将课题组每个成员都变换),在确保课题研究一致性的前提下,在申报结题时提出正当的理由、详细的变更人员身份情况、研究分工和研究成果及其所做出的重大贡献等情况,在课题平台下载并填写《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该表经学校、县级教研部门和市级教研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课题结项时将其拍照上传至课题平台。省课题基地办以上传课题平台的变更人员的申请报告为依据,并根据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课题平台的技术人员执行变更操作。若未在课题平台上提供人员变更申请报告的,不予以变更。

2.所有通过课题平台结项的课题不再管理纸质《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结项报告书》,结项课题一律通过课题平台进行电子档案管理。

经省级专家评审,省课题基地办审批准予结项的课题,于下发结项通知一个月之内在课题平台上及时下载电子结项证书,不再提供纸质结项证书。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校、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加强对所属地区课题的指导和管理,解决其课题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所有结项课题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省课题基地办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的申请。

3.请各级课题管理单位及时通知所属学校,组织教师按时申报结项,并督促各级课题管理员建立所属地区的课题管理群,及时通知、提醒、指导课题负责人掌握申报结项的时间节点,规范细致填写申报书,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4.评审通过的结项课题,省课题基地办将在江西教研网(http://jyt.jiangxi.gov.cn/col/col30395/index.html)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纸质通知给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研部门、省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各有关高校科研部门。

5.联系方式

课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恬霏:18779193645罗燕青:15870686233

省课题基地办联系电话:

0791-867561610791-86756158。

八、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9月22日前截止。

2.2023年科研项目申请结题、变更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且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3.2023年全省基础教育研究结项课题选送情况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并且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4.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重大科技成果熟化与工程化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我校2023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