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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2024年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管理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项目指南(见附件2),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项目依托单位须为在省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申报人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4.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请申报人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及意见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统一交到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动物实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前交到桂俊松老师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x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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