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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和变更工作的通知》, 自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变更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高校每年6月份、12月份汇总本校需结题、变更的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不受理个人或非依托单位报送的材料),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结题、变更结果,同时不再接收和返还纸质材料。为了做好此次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和变更项目范围

1.结题项目范围:已获批备案 2 年及以上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变更项目范围:在研期间的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项目结题和变更程序

(一)项目结题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每个 结题项目需要3名外单位副高以上相关专业专家审核通过,再报送至所在二级管理单位。二级管理单位审核并汇总,将《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附件2,盖章版)及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本以PDF形式汇总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xmk@163.com。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且结题报告电子版中的专家评审意见应为签字盖章扫描版本。

结题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注明“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2.目录

3.申请书(签字盖章版)

4.结题报告(依照“填报说明”填写)

5.附件材料:论文复印件及检索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标注项目编号

项目变更

每个要变更的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签字后报送至所在二级管理单位,单位审核后汇总,填写《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 4),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科。

材料受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受理地点: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791-8853927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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