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属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接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专家库的通知》,现紧急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专家,申报要求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处事客观、公正,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热心学术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长期从事科学、教学研究及管理,教学和科研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管理能力强,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应具有教授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职称可放宽至副教授。
5.推荐专家应为本校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岁(1961年及其后生人),非研究生导师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1967年及其后生人),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二、名额分配
我校专家推荐名额25人,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推荐人员不超过3人,优先从本单位优势学科和专业中推荐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学术带头人、科创平台主要负责人以及长期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科研管理的专家。
3.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项目主持人为必推专家且不占推荐指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推荐材料“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专家库推荐表”(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专家库汇总表”(附件2)的盖章pdf版和word版格式,于5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yc_c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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