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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结题验收要求,学校将加强各级项目的结题验收力度。请各有关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保质保量按时结题。现将2024年度上半年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结题的教师仔细阅读相关结题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1),对应相应项目按时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根据项目合同书(或带立项批复的申请书)的要求,对已达项目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主要包括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结题有另行要求的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通知另行执行)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省市级课题(包括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类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结题规范要求(附件1)备齐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可参照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复印件论文成果提供检索报告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的顺序装订(不同类别课题的材料略有差异,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中相应课题的管理办法)。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需附三位正高专家(其中至少两位校外专家)亲笔签名和单位盖章的鉴定意见;符合免于鉴定条件者,在项目《终结报告书》中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

2.部分项目特别注意事项

(1)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必须在网上申请结题再提交3份与系统申请一致的纸质胶装材料至科研处。(网上系统具体操作参见《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2)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和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只需提交2份纸质材料(科研处存底1份);成果形式有研究报告的需提供研究报告相应的意见采纳证明(盖公章)1份;申请结题的同时又申请变更的,请将变更表一式三份提前交至科研处。

3.以上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夹,电子版子文件夹以“主持人+省市级项目类别(如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变更表”命名,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总文件,总文件夹以“学院名+省市级课题结题、变更材料”命名(含省市级课题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所有纸质材料(含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省市级课题汇总表”即附件2)于6月21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课题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并以申请书、成果(封面、目录及正文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式两份(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需胶装成册),所在部门盖章。

2.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夹,电子版子文件夹以“主持人+校级项目类别(如校青年拔尖人才)结题材料/变更表”命名,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总文件,总文件夹以“学院名+校级课题结题、变更材料”命名(含省校级课题汇总表),发送至kycxmk@163.com;纸质材料(含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校级课题汇总表”即附件3)于6月21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

(三)其他要求

1.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发生情况变更,并已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请在结题材料中附上《项目变更审批表》。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要延期,且延期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项目,需提前半年提出申请,原则上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3.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申请成员变更,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外,所有涉及人员(含新增、退出及排序变动人员)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表上签字同意。省高校人文项目关于变更申请,成员变更的,需变动成员发表有标注的成果,附在变更申请表后上报,可不必提前半年;成果形式变更的,只能由易往难,不能由难往易。省社科项目前三位成员如有调整,需附其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

4.根据教科所的管理规定,省教育规划项目严格按照申请书计划时间结题,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会自动撤项;办理延期手续一年后,未及时结题的项目会自动撤项。

申请项目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项目对应的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进附件2、3中的汇总表,材料由科研秘书621日下午4:00前统一报科研处项目科840室(电子版发送至kycx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39272、83909767

联系人:陈伊莉、桂俊松

附件:

2024下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ar

科研处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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