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接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协字〔2024〕79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各市、县(区)和赣江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
(二)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三甲医院科协。
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如项目承担单位为非法人,则由其上级主管法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已获得财政免费开放性质资助的科技场馆(如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和获得财政资助的农业类基地、产业园等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产业园等)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有较好的科普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重视科普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科普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拥有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与科协组织的“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能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
(二)有良好的科普工作计划。申报单位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针对项目申报,认真研究并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特色和资源优势,围绕特色科普活动品牌打造、优质科普资源开发、科普教育场地设施建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项目内容、预期成效和进度安排,并对照实施计划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三)有通畅的科普服务渠道。申报单位应具备必要场地设施或平台渠道,能面向公众长期提供科普教育服务,服务时长和服务水平应符合一定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免费向社会开放。
三、项目建设方向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建设可围绕以下单个或多个方向开展:
(一)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特色科普活动品牌。如举办科学家精神宣讲、科普报告、赣鄱科普大讲堂、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网上专题科普活动,以及科普活动进农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军营、网站等。以上活动需通过基地现有或新注册科普中国科普号发布,发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通知、总结、海报、H5宣传、直播等。
(二)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制作与推广。如挖掘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家精神先进典型开展宣传展示,创作科普作品,编辑科普丛书、开发科普应用平台与软件、研发制作科普展教品、设计科普动漫作品、运营科普公众号和网站、拍摄科普短视频和微电影等,以及对优质科普资源的宣传推广。上述资源同时在基地现有或新注册的科普中国科普号上展示发布,并提供转授权用于科普中国资源中心的内容供给,供平台用户下载使用。
(三)科普设施和科普场馆建设与维护。如科普展馆布展、科普器材维修、科普工作室与科普长廊建设、科普信息化建设等(严禁用于基建类支出)。
(四)科普队伍建设和科普人才培养。如组建科普传播队伍、聘用科普信息员、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创作研讨、举办科普报告和学术交流、举办或参加科普人才培训班等。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表格可另附页,有关佐证材料可附在申报书后。完整材料建议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申报书详见附件2)
填写时应注意:
(1)请认真查看填报说明,如实填写。
(2)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方向、立项依据、主要工作、预期成效、参加人员、计划进度、任务目标等。
(3)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费预算。如申报项目有其他资金来源,须说明情况。
(二)提供科普教育基地视频。为更好地了解科普教育基地的基本情况,请申报单位提供5分钟左右的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视频。
(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为证明申报单位自身条件和项目实施基础,可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7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视频(用光盘刻录2份)报送科研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29室),并将申报材料(word版)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kycptk2018@163.com。
科研处审核完毕后统一加盖公章,即按规定程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亚丽
联系电话:83909767
附件:2024年江西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zip
科研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