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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更好地完成项目研究,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根据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详见《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赣社规字〔2022〕12号),已结项的不纳入检查范围。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

3.经费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研究工作下一步计划。

四、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汇总,于11月22日前将EXCEL版汇总表、WORD版中期检查报告,以及加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xmk@163.com。联系人:陈伊莉,联系电话:88539272。

2.省社科规划办将适时选择某些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并调研。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及时通知到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对其他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加强自我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成果转化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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