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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开题、中期及结题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省教科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课题管理

1.开题管理。202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请于10月21日前登录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管理。2024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请于11月10日前登录系统完善课题立项信息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3.结题管理。202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的所有课题项目,2021-2022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获批立项但还未结题的课题项目。10月15日提交了结题材料的课题负责人结题鉴定后12月15日前登录系统完善课题立项信息并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中的结题鉴定表需有专家评审意见和签字,并经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科规划办)或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二、其他事项

1.课题负责人登录江西教育智慧平台-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平台(http://jykyg1.jxedu.gov.cn/porta1/home),

依次点击“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入口-系统登录-科研课题-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择对应的课题阶段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

2.省教科规划办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科规划办)、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课题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并提出审核意见。各委托管理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课题组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课题项目将无法进入结项程序。省教科规划办对逾期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省教科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管理单位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163.com。


科研处(成果转化中心)

202510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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