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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近期,全国教科规划办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省做好申报工作,请申报人点击划线部分链接查看相关事项通知:

一、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重大项目要求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二、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该类项目属于限额申报,指标另行通知,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在研负责人和同年度申请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三、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四、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五、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六、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对于三、四、五、六类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项,但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各项目的申报以在申报系统填写完成为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8日,请申报负责人于2025年5月19日之前将从平台导出的《申请书》纸质稿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核后加盖公章,再由申报人扫描并于5月22日之前将盖章版《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平台。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查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网址: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


     联系人:桂俊松      联系电话:83909767



    科研处(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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