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科研之星”评选工作,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之星”评选办法》(赣科大科字〔2025〕2号),现就做好学校2024年度“科研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研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一)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作风、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3年内无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问题;
(二)参评人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中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科发表A类学术论文1篇,文科教师发表B类学术论文1篇,音体美教师发表C类学术论文1篇(不含未在《学术论文分类办法》目录中的其他成果);
2.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纵向课题;
3.获得1项省部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参与评选成果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推荐要求
“科研之星”候选人推荐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单位,非教学科研单位通过所在岗位聘任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单位限推荐3名候选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报送要求
1.《2024年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之星”申报推荐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
2.《2024年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申报“科研之星”业绩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所有申报业绩均应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之星”评选办法》(赣科大科字〔2025〕2号)中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业绩禁止填写。申报业绩应已在科研管理系统备案(成果转化业绩除外),原则上无需提供支撑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图书馆827,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陈超OA邮箱。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左家春 周丽芳 陈超
联系电话:83805857(857)
科研处(成果转化中心)
2025年3月10日